2024-12-16 18:15:45|已浏览:19次
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核的公告》(2024年第9号),现就技能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(一)自2024年11月19日零时起,本站新报名考生技能考核一律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。
(二)11月18日24时前报名人员,经资格初审驳回的,须于12月10日前网上提交补充资料进行资格复审。逾期未提交和提交后复审未通过的,视为新报名考生。
(三)11月19日前报名人员,技能考核成绩不合格的,2025年3月31日前参加补考的按原考核方式进行;4月1日后参加补考的一律按现场实际操作考核方式进行。补考期限仍为1年。
(四)请考生务必诚信报名,认真查看《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考生报名指导手册》资料模版,严格按照退回要求一次性上传真实、清晰、完整报考资料,未按模版及修改要求上传资料的将直接驳回退出预约报名队伍,退出预约报名队伍的考生再次提交资料视为新报名考生。
(五)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联系鉴定站进行咨询。
咨询电话:0371-65715119,咨询时间:工作日(上午:8:30—11:30;下午:14:30—17:30)
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
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站
2024年11月19日